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1年 第四季度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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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21 年第四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县级以上城市 (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略有提高;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 98.1%。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68.6%,良级天数比例为29.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1.9%,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优良天数比例持平,优级天数比例上升 8.9 个百分点。19 个市县中,三亚、儋州、三沙、五指山、乐东、保亭、琼中等 7 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介于94.3%~98.9%。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 PM2.5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PM10 浓度为28 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 5 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 9微克/立方米,CO 浓度为 0.7 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 准;O3浓度为 132 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O3、PM10浓度分别下降 25.0%、5.7%、17.6%,SO2、NO2和 CO 浓度在低浓度水平下波动。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3 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 95.9%,同比1上升 2.7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 1.0%,同比上升 0.6 个百分点。19 个市县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市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 96.5%,Ⅳ~Ⅴ类比例为 2.8%,劣Ⅴ类比例为 0.7%。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和西北部、南部、南海各岛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诸河水质良好。141 个监测断面中,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重度污染,文教河坡柳水闸断面水质中度污染,汤他水妙林、罗带河罗带铁路桥、东山河后山村等 3 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 2.8%、2.1%、2.1%。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个数比例为 92.7%,Ⅳ~Ⅴ类比例为 4.9%,劣Ⅴ类比例为 2.4%;轻度富营养湖库 5 个。41 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重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湖山水库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珠碧江水库轻度污染、中营养,万宁水库、石门水库、深田水库水质良好但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库水质优良且未呈富营养状态。超Ⅲ类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点位超标率分别为 5.8%、3.8%、1.9%。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 31 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所有监测2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 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四、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监测评价的 88 个城镇内河(湖)水体 104 个断面(点位)中,98 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94.2%,同比上升 1.2 个百分点;琼海市双沟溪嘉积中学分校和甲岭村桥 2个断面水质为劣 V 类,占 1.9%,同比下降 7.1 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 3.8%、2.9%。
五、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亚龙湾、吊罗山、呀诺达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2973个/立方厘米、6623 个/立方厘米、3316 个/立方厘米、2852 个/立方厘米、2906 个/立方厘米、5240 个/立方厘米、2360 个/立方厘米、5417 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 1000~1500 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