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的竣工验收检测分为两种标准:
一种是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较为宽松,一般为工程楼盘竣工使用,不建议家庭使用此标准。
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2020年版)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另一种标准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此标准的只有经国家CMA等相关资质认证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才可执行。此标准较为严格,建议学校家庭等会长时间在内重要场所使用。此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本标准适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质量验收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I 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宿舍、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场所;
II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场所。
检测项目:甲醛 苯 甲苯 二甲苯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氨气 氡气 。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室内检测有两大标准的区别:
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50325-2020(2020年版)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依据18883标准的室内检测和依据50325标准的室内检测的主要区别:
1、针对性的区别 18883标准是人居环境健康尺度,对建筑商、装修商、家具商没有约束力,50325标准是建筑、装修验收标准,对建筑商、装修商具有强制性,该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必须履行环保验收达标才能交工,严禁不达标房屋交付使用。
2、指标值的区别 18883标准涉及室内环境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共19项指标,50325规范只对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222等5个项目进行了限定。两个标准重叠的项目的限定值依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222的顺序依次为0.10/0.08、0.11/0.09、 0.20/0.20、 0.60/0.50、200/400。
3、检测条件不同尽管按指标值来看,50325规范比18883标准的要求还要高一点,但事实上,落实到检测条件的时候,50325比18883要宽松。前者规定检测前要充分通风,然后,只关闭门窗1小时就进行检测,后者则规定要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进行。
附录一:
污染物 |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
氡(Bq/m3) | ≤150 | ≤150 |
甲醛(mg/m3) | ≤0.07 | ≤0.08 |
氨(mg/m3) | ≤0.15 | ≤0.20 |
苯(mg/m3) | ≤0.06 | ≤0.09 |
甲苯(mg/m3) | ≤0.15 | ≤0.20 |
二甲苯(mg/m3) | ≤0.20 | ≤0.20 |
TVOC(mg/m3) | ≤0.45 | ≤0.50 |
注:
一、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附录二:
序号 | 参数类别 | 参数 | 单位 | 标准值 |
1 | 物理性 | 温度 | ℃ | (夏)22~28 |
(冬)16~24 | ||||
2 | 相对湿度 | % | (夏)40~80 | |
(冬)30~60 | ||||
3 | 空气流速 | m/s | (夏)0.3 | |
(冬)0.2 | ||||
4 | 新风量 | m3/h.人 | 30a | |
5 | 化学性 | 二氧化硫 SO2 | mg/m3 | 0.50 |
6 | 二氧化氮 NO2 | mg/m3 | 0.24 | |
7 | 一氧化碳 CO | mg/m3 | 10 | |
8 | 二氧化碳 CO2 | % | 0.10 | |
9 | 氨 NH3 | mg/m3 | 0.20 | |
10 | 臭氧 O3 | mg/m3 | 0.16 | |
11 | 甲醛 HCHO | mg/m3 | 0.10 | |
12 | 苯 C6H6 | mg/m3 | 0.11 | |
13 | 甲苯 C7H8 | mg/m3 | 0.20 | |
14 | 二甲苯 C8H10 | mg/m3 | 0.20 | |
15 | 苯并[a]芘 B(a)P | mg/m3 | 1.0 | |
16 | 可吸入颗粒 PM10 | mg/m3 | 0.15 | |
17 |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 mg/m3 | 0.60 | |
18 | 生物性 | 细菌总数 | cfu/m3 | 2500 |
19 | 放射性 | 氡222 Rn | Bq/m3 | 400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 2002-11-19发布 2003-03-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附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