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56天,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77.5%,良级天数比例为19.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4%,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超标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0.9%。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19年,我市SO2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0.8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119微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SO2浓度同比上升100%,NO2浓度同比上升28.6%,PM10浓度同比上升16.0%,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同比下降33.3%,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同比下降1.7%,PM2.5浓度同比下降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