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12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58.1%,良级天数比例为38.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2%,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超标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和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2%。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12月份,我市SO2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115微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SO2浓度同比上升100%,NO2浓度同比上升33.3%,PM10浓度同比上升39.3%,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同比下降25.0%,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同比上升19.8%,PM2.5浓度同比上升5.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56天,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50(优)的天数为276天,51≤AQI≤100(良)的天数为68天,101≤AQI≤150(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其中优级天数为77.5%、良级天数为19.1%)。首要污染物为O3,超标污染物为O3。SO2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0.8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11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0.9个百分点,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浓度上升16.0%,PM2.5浓度下降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