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4~6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1天,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50(优)的天数为83天,51≤AQI≤100(良)的天数为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一氧化碳(CO)、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今年累计至今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其中优级天数占87.8%、良级天数占11.1%)。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季度,我市二氧化硫(SO2)季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0%;二氧化氮(NO2)季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2%;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