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县2019年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09-04 01:31:00 admin

文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2019年8月份)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8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50(优)的天数为29天,51≤AQI≤100(良)的天数为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一氧化碳(CO)、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8月份,我市二氧化硫(S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二氧化硫SO2浓度同比上升150%,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上升1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25.0%,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下降40.0%,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上升17.6%,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持平。

  截至2019年8月31日,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良天数(AQI≤100)为24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9.2%。(其中优级天数占90.1%、良级天数占9.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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