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19 年 7 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 99.8%,良级天数比例为 0.2%,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级天数比例持平。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 PM2.5、PM10、O3月均浓度略有上升。其中,PM2.5月均浓度为 9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12.5%;PM10月均浓度为 20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5.3%;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 69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6.2%;SO2月均浓度为 5微克/立方米,NO2月均浓度为 7 微克/立方米,CO 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 0.6 毫克/立方米,同比无明显变化。
三、各市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18 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 100%。其中,仅海口市受臭氧影响,出现 1 天良级天;其余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均为 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海口市优级天数比例下降 3.2%,万宁市优级天数比例上升 3.3%,其余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均保持 10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 6 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9 年 7 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五指山市、琼中县和白沙县,排名靠后的分别是海口市、临高县和琼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