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 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9.8%,良级天数比例为 0.2%,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 6 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9年 7 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五指山市、琼中县和白沙县,排名靠后的分别是海口市、临高县和琼海市。2019 年 7 月全省 18 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