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3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50(优)的天数为28天,51≤AQI≤100(良)的天数为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占90.3%、良级天数占9.7%)。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一氧化碳(CO)、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今年累计至今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其中优级天数占84.3%、良级天数占13.5%)。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3月份,我市二氧化硫(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今年累计至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二氧化硫(SO2)浓度同比上升100%,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上升1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3.8%,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下降9.1%,臭氧(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下降12.0%,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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