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签定是进行室内空气中某种化学物质对健康影响的危险度评价的第一步,如果危害鉴定认为该物质对暴露人群确有危害性,则可按照规定的评价程序逐步进行评价。如果发现其危害性,整个评价工作就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在进行危害鉴定时首先应掌握足够的科学资料作依据,根据流行病学研究、动物实验、体外实验、化学物质的主要理化性状、分子结构及构效关系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
研究可直接反映人群暴露后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特征,不需要进行种属的外推。不确定因素较少,是危害鉴定中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室内空气中往往有五种化学污染物同时存在,以致混杂因素较多,很难确定原因污染物以获得准确的暴露信息,很难我到反映不同水乎室内空气污染的暴露现场。已有的资料往往来源手职业流行病学的研究,研究对象多数为成年男性,他们对污染物的反应差异比一般人群要小得多,所得结果有时很难用于预测对一般人群的健康影响。室内空气污染物一般浓度较低,流行病学研究作出判断常常需要调查大样本的人群,因此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应对调查方案进行周密的设计,详细描述资料的收集方法,严格控制混杂因素,对暴露人群和对照人群的选择方法、样本大小、数据处理和统计方法均应有明确的说明。海南CMA甲醛检测
(2)动物实验
动物实验可以根据研究目的人为地设计出各种实验条件,较好地控制暴露情况、暴露对象以及混杂因素等。可以较确切地反映出各种特定条件下所产生的特定健康效应,因果关系明确,容易得出剂量-效应曲线。所以在当前很难获得较理想的流行病学资料的情况下,大部分健康危险度评价是依据动物实验的资料。动物实验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由于种属差异而向人外推和由高剂量向人群实际暴露水平外推时产生的不确定性;饲养环境和动物固有的遗传因素造成动物实验研究结果的差异可能明显小于人群中实际出现的差异等。因此在选择动物实验资料时,应注意受试动物的种属能较好地代表人的效应,其暴露途径应尽可能地与人群实际的暴露一致;应对染毒过程的不同环节有明确的说明;对照组必须具有可比性;所观察的效应应有足够的数量和剂量分组,对效应的评判应尽量使用定量分级以便用于评价剂量-反应关系,且有利于外推到人;实验终点应回答设计中提出的理论和假设。
(3)体外实验
体外实验包括微生物、植物、非哺乳类动物和哺乳类动物细胞离体器官等各种层次的短期实验,虽然不能全面反映哺乳类动物整体状况下的生物学效应,但其异常反应也能反映出室内空气污染物对机休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这些资料可作为判断对机体有致癌、致突变可能性的辅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