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CMA甲醛检测-20年三季度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2020年三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第三季度,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10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91天,二级标准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月均值3μg/m3,二氧化氮(NO2)月均值1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20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8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6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74μg/m3。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2020年第三季度,龙塘水厂、永庄水库和秀英水厂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质达标率100%。 其中龙塘水厂和永庄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秀英水厂1号车间、秀英水厂9号车间、秀英水厂12号车间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国控断面。
2020年第三季度,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3个达标,2个超标,水质达标率60%,Ⅱ类水质断面占40%,Ⅲ类水质断面占20%,Ⅳ类水质断面占40%。其中,南渡江龙塘和南渡江儒房等2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南渡江后黎村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和演州河河口等2个断面水质超Ⅲ类标准,均为Ⅳ类。
(三)海水浴场。
三季度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14周符合二级标准(良),13周适宜游泳,1周不适宜游泳(台风影响)。
发布者: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