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季报
(2020年第3季度)
2020年第3季度,我市城市考核点、东山岭风景区、兴隆热带花园、农村环境空气质量优级天数比例均为100%;大气降水pH值季平均值(雨量加权平均)为5.94,未出现酸性降水;国家监测网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80%,但符合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的比例仅为40%,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优良率为90.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功能区均为Ⅱ类水质,孟果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Ⅰ类水质类别;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内河水体符合考核目标要求的比例为100%,达到优良水质(Ⅰ-Ⅲ类)的比例为30%。
1.空气环境质量
1.1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第3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指数(AQI)范围为12-39,有效监测天数91天,优级天数比例为100%。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季度平均浓度值分别为5µg/m3、5µg/m3、17µg/m3、7µg/m3、1.0mg/m3(第95百分位数)、58µg/m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6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1.2 重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
我市重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兴隆热带花园子站、东山岭风景区子站(共用北师大万宁附中子站监测数据)。
(1)兴隆热带花园:2020年第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级天数比例为100%。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季度平均浓度值分别为3µg/m3、1µg/m3、10µg/m3、4µg/m3、0.4mg/m3(第95百分位数)、71µg/m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6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2)东山岭风景区:2020年第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级天数比例为100%。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季度平均浓度值分别为8µg/m3、4µg/m3、18µg/m3、6µg/m3、1.1mg/m3(第95百分位数)、82µg/m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6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1.3 农村空气质量
我市农村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南桥镇农村站,2020年第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级天数比例为100%。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季度平均浓度值分别为4µg/m3、3µg/m3、11µg/m3、5µg/m3、0.6mg/m3(第95百分位数)、52µg/m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6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1.4 大气降水
2020年第3季度共采集大气降水样品23个,降水总量为401.7mm。单次大气降水pH值范围在5.61-7.91之间,季度均值(雨量加权平均)为5.94,未出现酸性降水。
2.水环境质量
2.1 国家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
我市地表水国控点位为太阳河分洪桥、龙尾河后安桥、龙首河和乐桥、东山河后山村、牛路岭水库取水口等5个断面(点位),监测事权上收国家。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的共享监测数据,2020年第3季度,牛路岭水库取水口、龙尾河后安桥等2个断面(点位)符合Ⅱ类水质类别,达到国家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东山河后山村断面为Ⅴ类水质,未达到国家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的IV类水质,定类因子为溶解氧(2.9mg/L);太阳河分洪桥、龙首河和乐桥等2个断面为Ⅲ类水质类别,未达到国家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的Ⅱ类水质,定类因子均为化学需氧量。
2.2 省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省控点位)
我市地表水省控点位共11个(含5个国控点位)。2020年第3季度,省控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水质类别)占比90.9%。
(1)河流:我市6条主要河流8个断面中,太阳河合口桥、沉香湾水库出口下、太阳河分洪桥、龙首河和乐桥、龙尾河后安桥、龙滚河河口、三更罗溪三更罗镇等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东山河后山村断面为Ⅴ类水质,未达到2020年海南省水环境质量提标要求的Ⅲ类水质类别,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
(2)湖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水质优良率为100%,符合水环境功能管理要求。
2.3 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分别为牛路岭水库(主要水源地)、万宁水库(备用水源地)。2020年第3季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Ⅰ-Ⅲ类水质类别)为100%,符合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
(2)“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我市“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为三合水水库和军田水库等2个,均为湖库型水源地。2020年第3季度,三合水水库、军田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4 水功能区
我市水功能区监测点位为万宁水库、孟果、太阳河大桥等3个点位(断面)。2020年第3季度,万宁水库、孟果、太阳河大桥等3个点位(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孟果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Ⅰ类水质类别。
2.5 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
我市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为万泉河新中农场、龙滚河河头村等2个断面,监测事权上收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第3季度,万泉河新中农场、龙滚河河头村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6 城市内河
2020年第3季度,我市城镇内河10个监控断面中,东山河长水桥、万城干渠符村、万和花苑等3个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质类别),占比30%;大茂干渠东星村、流溪沟新庄村、东山河仁里关宅、仙人桥,东山桥、三分渠乐善村、市食品厂等7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水质类别),占比70%。城镇内河水环境质量均符合水质管理目标要求。
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