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CMA甲醛检测—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4月

2020-04-30 02:55:00 admin
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2020 年 4 月份)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 O 二 0 年五月
2020 年 4 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20 年 4 月,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修 改 单 和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HJ663-2013) 评价,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 99.5%,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 81.5%,良级天数比例为 18.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0.5%,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 0.5 个百分点,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下降 12.5 个百分点。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细颗粒物( PM2.5)14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 PM10) 26 微克/立方米、臭氧( O3) 109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 SO2) 4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 NO2) 8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 CO) 0.8 毫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 O3、 PM2.5、 PM10 浓度分别上升了26 微克/立方米、 1 微克/立方米、 1 微克/立方米, SO2、 NO2和 CO 无明显变化。
        二、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663-2013)评价,海口、万宁、东方 3 个市均出现 1 天轻度污染天,优良天数比例均为 96.7%,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 O3);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 100%, 优级天数比例介于 72.4%( 昌江)~ 96.3%( 琼中), 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O3)和可吸入颗粒物( PM10)。
与去年同期相比, 海口、万宁、东方 3 个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下降 3.3 个百分点,其余市县持平。优级天数比例同比方面,临高县上升 29.3 个百分点;澄迈县持平;其余市县有不同程度下降, 下降比例范围介于 0.7 个百分点(白沙) ~ 25.0 个百分点(屯昌)。PM2.5 浓度 全省 18 个市县 PM2.5 月均浓度介于 11 微克/立方米( 五指山、乐东)~ 18 微克/立方米( 屯昌)。与去年同期相比, 万宁市 PM2.5 月均浓度下降 7.1%;儋州、昌江、乐东、陵水 4 个市县持平;其余市县月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上升比例范围介于 6.3%(临高) ~ 50.0%(屯昌)。
        三、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 2018〕 19 号)要求,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 2020 年 4 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乐东县和琼海市,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昌江县、海口市和儋州市。 昌江县排名全省最后,主要原因是局地大气污染源影响较重,6 项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 PM10)和二氧化硫( SO2)2 项监测指标倒数第一,细颗粒物( PM2.5)监测指标倒数第二,致综合污染指数最高,空气质量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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