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季报
2019年第二季度,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兴隆热带花园旅游景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东山岭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1%,大气降水pH值季平均值(雨量加权平均)为6.11;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50%,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内河水体水质优良率为30%。石梅湾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海水。
1.空气环境质量
1.1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第二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90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0-98,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81天,良级9天,无轻度以上污染天数。良级天数首要污染物为臭氧(2天)、PM10(7天)。
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6µg/m3、3µg/m3,38µg/m3、13µg/m3、1.3mg/m3(第95百分位数),79µ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六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1.2 重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
我市旅游景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兴隆热带花园子站、东山岭风景区子站(共用北师大万宁附中子站监测数据)。
(1)兴隆热带花园:2019年第二季度有效监测天数71天,全部为优级天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3-50,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4µg/m3、3µg/m3、16µg/m3、7µg/m3、1.0mg/m3(第95百分位数),70µ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六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年均值)浓度限值。
(2)东山岭风景区:2019年第二季度有效监测天数8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2-59,优良天数比例为95.1%,其中,优级77天,良级4天,无轻度以上污染天数。良级天数首要污染物为臭氧(2天)、PM10(2天)。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8µg/m3、3µg/m3、32µg/m3、8µg/m3,1.4mg/m3(第95百分位数)、90µ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六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
1.3 大气降水
2019年第二季度共采集大气降水样品17个,单次大气降水pH值范围在5.65-7.16之间,季度均值(雨量加权平均)为6.11,未出现酸性降水。
2.水环境质量
2.1 国家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
我市地表水国控点位为太阳河分洪桥、龙尾河后安桥、龙首河和乐桥、东山河后山村等4个点位,监测事权上收国家。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的共享监测数据,2019年第二季度,太阳河分洪桥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类别,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东山河后山村断面为Ⅳ类水质,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龙首河和乐桥、龙尾河后安桥等2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类别,达不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的Ⅱ类水质类别,龙首河和乐桥断面超Ⅱ类的项目为化学需氧量,龙尾河后安桥断面超Ⅱ类的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
2.2 海南省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省控点位)
我市地表水省控点位共10个(含4个国控点位)。2019年第二季度,省控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水质类别)占比90%,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
(1)河流:我市6条主要河流8个断面中,太阳河合口桥、沉香湾水库出口下、太阳河分洪桥、龙首河和乐桥、龙尾河后安桥、龙滚河河口、三更罗溪三更罗镇等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东山河后山村断面为Ⅳ类水质,均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达标率为100%。
(2)湖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水质优良率为100%。
2.3 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分别为牛路岭水库(主要水源地)、万宁水库(备用水源地)。2019年第二季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Ⅰ-Ⅲ类水质类别)为100%,符合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
(2)“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我市“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为三合水水库和军田水库等2个,均为湖库型水源地。2019年第二季度,三合水水库、军田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4 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
我市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为万泉河新中农场、龙滚河河头村等2个断面。2019年第二季度,万泉河新中农场断面、龙滚河河头村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5 城市内河
2019年第二季度,我市城镇内河10个监控断面中,东山河长水桥、仁里关宅、流溪沟新庄村等3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占比30%;大茂干渠东星村、东山河仙人桥、三分渠市食品厂、乐善村、万城干渠符村、万和花苑等6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水质类别),占比60%;东山河东山桥断面水质重度污染(劣V类水质类别),占比10%,超Ⅳ类因子为氨氮。
2.6滨海旅游区海水环境质量
2019年第二季度,石梅湾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水质类别,为清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