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县2019年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月份乐东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优)的天数为28天,无轻度污染等其他现象天数。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比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特定百分比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
二、地表水国控断面状况
2019年2月全县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所监测的两条河流的3个断面,其中昌化江乐中断面、跨界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Ⅱ类);望楼河乐罗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优于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Ⅲ类)。
三、地表水省控断面状况
2019年2月监测断面——抱由镇饮用水源取水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优于管理目标要求。
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继续保持优级,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